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南粤家政“回炉”培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文章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09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26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18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人社规〔2021〕18号),我局认定的17个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面向本市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免费开展2024年度南粤家政“回炉”培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从业者。

二、报名条件

参加“回炉”培训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档案并完成授权,且持有效期内的委托就业服务协议及承诺书(含安置协议等)、劳动合同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家政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三、培训费用

免费(同一人员同一年度只可以参加一次“回炉”培训)。

四、“回炉”培训课程

本年度可开展的“回炉”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五、培训地点

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名单详见附件2。

六、培训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截止(具体开班请咨询各基地)。

七、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人:万老师、付老师

电话:0755-82997898、0755-82997524

附件:1.“回炉”培训课程https://view.officeapps.live.com/op/view.aspx?src=http%3A%2F%2Fhrss.sz.gov.cn%2Fattachment%2F1%2F1424%2F1424225%2F11181664.docx&wdOrigin=BROWSELINK

2.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https://view.officeapps.live.com/op/view.aspx?src=http%3A%2F%2Fhrss.sz.gov.cn%2Fattachment%2F1%2F1424%2F1424582%2F11181664.doc&wdOrigin=BROWSELINK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